「只是想在網路上辦貸款、找兼職,對方說要審查信用,我就把銀行帳戶和密碼寄過去了,這樣算犯罪嗎?」
當你發現自己的銀行帳戶突然變成「警示帳戶」,裡面的錢不能領,甚至收到彰化縣警察局或地檢署的詐欺罪傳票時,晴天霹靂的你才驚覺:自己居然變成詐欺集團的「人頭帳戶」共犯了!
永麟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(前地檢署主任檢察官)郭棋湧律師嚴正提醒:千萬不要抱著「我也是受害者,去跟檢察官解釋清楚就好」的單純想法。目前司法實務對人頭帳戶審查極度嚴厲,如果沒有專業律師協助整理證據,極可能直接被判有罪!
以下由擁有前檢察官、前法官資歷的專業法律團隊,教你變成人頭帳戶時,如何在偵查庭上合法自清。
許多人頭帳戶的當事人都覺得很委屈:「我真的不知道對方是詐騙集團,我也是被騙的啊!」
但在檢察官與法官的眼中,現在社會新聞天天宣導「不要提供帳戶給他人」,一般有社會經驗的人都應該知道密碼不能亂給。如果你還給了,司法實務上就會認定你有「不違背本意的未必故意」(意思是:你雖然不確定對方是不是詐騙,但你覺得就算是也無所謂)。這也是為什麼高達八成的人頭帳戶,最後都會被依幫助詐欺罪或洗錢防制法起訴、判刑。
想要向檢察官證明自己「完全沒有犯罪故意」,你就必須拿出實質證據。一收到警示帳戶通知,請立刻翻找並保存以下資料,少一個都可能影響判決:
完整的對話紀錄:不論是 LINE、Facebook、Telegram 或簡訊,從第一句對話到最後一句(包含對方的求職廣告、貸款話術)絕對不能刪除。千萬不要只截圖對自己有利的部分,檢察官需要看前後文來判斷你是否真的掉入陷阱。
寄送帳戶的物流單據:如果是透過便利商店店到店、黑貓宅急便寄出金融卡,請務必找出當初的寄件存單或收據。這能證明你是依照對方指示寄送,而不是私下販賣帳戶。
對方的聯絡資訊:對方的網頁截圖、電話號碼、甚至是對方的匯款紀錄(有些詐騙集團會假裝匯入審查金)。
人頭帳戶案件最關鍵的階段在「檢察官偵查期」。一旦被檢察官起訴,到了法院要改判無罪的難度會高出十倍。在偵查庭上面對檢察官的訊問,請謹記:
論述必須符合邏輯:不要一味喊冤,而是要依照準備好的對話紀錄,條理分明地說明自己「為什麼會相信對方的貸款/求職話術」。
切勿輕易認罪:有些當事人因為害怕,以為認罪就能沒事。但只要一認罪,不僅會留下刑事前科,後續還必須面臨被害人排山倒海而來的民事巨額求償(被害人被騙多少錢,你可能就要連帶賠多少錢)。
專業前檢察官思維,精準為你預判偵查攻防
洗錢防制法修正後,提供帳戶的刑責變得比以往更重。面對檢察官的嚴厲偵訊,你需要的不是蒼白無力的辯解,而是深諳司法機關辦案邏輯的專家。
永麟國際法律事務所由前主任檢察官、前法官郭棋湧律師親自領軍。郭律師擁有 33 年極為完整的院、檢、警、調實務資歷,最懂檢察官如何審查人頭帳戶的「主觀犯罪故意」,能協助你將對話紀錄轉化為法庭上最強大的防禦盾牌,全力爭取不起訴處分。
別讓無心的冤屈變成一輩子的前科,立刻尋求前檢察官團隊的協助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