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心借錢給朋友、客戶,到了約定時間對方卻找各種理由推託,甚至直接已讀不回、人間蒸發?面對欠錢不還的爛帳,許多人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「去法院打官司」。但是,傳統的民事訴訟往往需要經過漫長的開庭、準備證據、言詞辯論等程序,耗時半年到一年更是家常便飯,等拿到勝訴判決,債務人可能早就把財產脫產一空了。
難道遇到債務糾紛,我們就只能自認倒楣、看著血汗錢打水漂嗎?
擁有 33 年院、檢完整資歷的永麟國際法律事務所郭棋湧首席律師指出:在實務上,合法的債務催收不一定非要走上曠日費時的法庭對弈。今天,就讓擁有法官與檢察官審判視野的專業律師團隊,教你 3 個比打官司更省時、更省錢的合法法律途徑,幫你精準快速地奪回權益!
如果你手上有明確的借據、本票、匯款紀錄或是對話截圖等證據,最推薦的快速討債工具就是向法院聲請「支付命令」。
💡什麼是支付命令?
這是由債權人撰寫聲請狀並提交證據後,由法院進行書面審查的程序。整個程序完全不需要開庭,也不需要傳喚雙方當事人。
為什麼它比打官司快?
書面審理速度快:法院審查確認債權屬實後,就會直接向債務人發出支付命令。
黃金 20 天期限:債務人在收到支付命令後的 20 天內,如果沒有提出異議,這條支付命令就會正式確定。
直接聲請強制執行:一旦確定,你就能拿著這張支付命令,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,查封、扣押債務人名下的財產、股票或扣薪。
律師提醒:如果債務人在 20 天內提出異議(不需理由),案件就會轉為調解或民事訴訟程序。因此,如何精準地在聲請狀中整理出「讓法院一眼看懂、讓債務人無從狡辯」的證據佈局,就是能否一擊必中的關鍵。
如果當初對方在借錢、商務過期或簽署和解書時,有另外簽下「本票」給你不還,那麼恭喜你,你掌握了法律上最快的一條捷徑 —— 「本票裁定」。
💡什麼是本票裁定?
只要本票上的必要欄位(如大寫金額、發票日、發票人簽名蓋章等)填寫符合規範,持票人就可以直接拿著本票原本,向法院聲請許可強制執行。
它的威力與速度在哪裡?
非訟事件,形式審查:法院在審理本票裁定時,只做形式審查,意思是他不管你們當初為什麼借錢、不管雙方有什麼恩怨,只要本票是真的、欄位沒錯,法院就會核發裁定。
不需證明借貸原因:打官司還要證明「我真的有把錢交給他」,但本票裁定不需要,這讓程序變得極其簡便迅速。
最快數週內拿到執行名義:收到裁定後只要確認送達,即可開始調查債務人財產並發動強制執行。
如果借錢給你的是親戚、多年好友,你不想鬧得太難看,或是手上證據有些許瑕疵(例如只有口頭約定與零散的 Line 訊息),那麼透過 鄉鎮市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 進行調解,是一個極佳的選擇。
💡 為什麼調解比想像中更強大?
費用完全免費:相比於打官司的裁判費,公所調解基本上是不收費的。
經法院核定,等同判決效力:只要雙方在調解委員面前達成共識,並簽署調解書,這份調解書送經法院核定後,就具有和法院確定判決完全相同的法律效力!如果對方之後不認帳,你依然可以憑核定調解書直接去強制執行。
靈活度高:調解程序可以當場約定還款期限、分期付款方式,給雙方留有商談的台階下。
在急著把錢要回來的同時,永麟國際法律事務所的刑事與民事策略團隊特別叮嚀所有債權人,千萬不要因為一時心急而誤觸法律紅線:
不可暴力或恐嚇催收:去對方家門口貼大字報、潑漆、跟蹤騷擾或口出惡言,不僅錢要不回來,還會讓自己從「債權人」變成「妨害自由、恐嚇取財罪、強制罪」的刑事被告,得不償失!
善用「存證信函」或「律師函」:在發動上述 3 個程序前,先透過委任專業律師撰寫律師函或寄發存證信函,除了能依法中斷時效、確立對方給付遲延的利息起算外,前法官與檢察官名號的律師函通常能給予債務人強大的法律震懾力,促使其主動出面談判。
提防惡意脫產,即時聲請「假扣押」:如果你發現債務人開始有變賣車輛、移轉房產或頻繁提領大筆現金的跡象,應立刻在起訴或催討前,委請律師向法院聲請「假扣押」來預先凍結其名下資產,確保未來催討時「有產可執」。
訴訟如同棋局,第一步就必須精準!
面對繁雜的民事契約爭議與債務糾紛,唯有透徹了解司法實務運作,才能在多如牛毛的法令中,為您精準指引最快、最有利的法律防護網,絕不走任何冤枉路。債務人一直賴帳、拖延讓你夜不能寐嗎?別再一個人苦惱!現在就將您的困境,交給擁有 30年院、檢、警、調完整全局視野的永麟國際法律事務所專家團隊。